来源 :读创2024-04-10
4月10日,深圳新星(603978)发布公告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洛阳新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度为2亿元。截至公告披露日,深圳新星已实际为洛阳新星提供的担保余额累计达到11.59亿元(含本次担保)。
公告中指出,公司已在2023年4月24日和5月16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及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洛阳新星提供不超过13亿元的综合授信担保。
洛阳新星作为深圳新星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铝晶粒细化剂、铝基中间合金等轻合金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洛阳新星的注册资本为5.87亿元,成立于2017年10月11日。根据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洛阳新星2023年9月30日的总资产为16.54亿元,净资产为6.66亿元;2023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9.28亿元,净利润为3402.93万元。
深圳新星表示,为洛阳新星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相关担保议案,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3.13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5.77%,其中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2.89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4.3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