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20日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93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益丰药房”,603939.SH)再融资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益丰药房11月17日公告称,根据会议审议结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益丰药房11月11日披露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证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显示,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9,743.24 万元(含 179,743.2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江苏二期、湖北医药分拣加工中心及河北医药库房建设项目”、“益丰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新建连锁药店项目”。
益丰药房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 253,432.79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79,743.24 万元,其余所需资金公司将通过自筹解决。
值得关注的是,益丰药房2023年7月15日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会稿),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4,743.24万元(含254,743.2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江苏二期、湖北医药分拣加工中心及河北医药库房建设项目”、“益丰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新建连锁药店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69次审议会议于8月4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益丰药房再融资暂缓审议。
益丰药房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可转债拟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797.4324万张,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益丰药房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评级机构评级,并出具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根据该评级报告,益丰药房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AA,评级展望稳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联合资信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
益丰药房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益丰药房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丁元、赵岩,项目协办人LIU XIAO LAN。
益丰药房2023年5月31日披露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21,704,93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8,681,972.00元,转增288,681,972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010,386,902股。
益丰药房2021年5月31日披露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552,896,41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5,868,924.50元,转增165,868,925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718,765,340股。
益丰药房披露最近5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显示,2018年11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石朴英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54 号)核准,公司向石朴英、吴晓明、孙伟、索晓梅、上海道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尹国英、陈玉强、田红霞、胡海鹰、石家庄老药铺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梁林涛、石家庄新荣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李锡银、石家庄新弘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苏华、石家庄思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市中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刘毅(男)、刘劲松、卢华莉、王海红、杨玉洁、高俊莲、张海青、李媛、郭锋、刘毅(女)、白冰、谷随霞、姚鑫、包芳芳、崔树平、王静、杜月青、李东升、谢志刚发行14,111,348股股份购买前述交易对方持有的新兴药房 37.35%股权,以及支付现金78,484.18万元购买石朴英、吴晓明、孙伟、索晓梅、上海道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尹国英、陈玉强、田红霞、胡海鹰、杭州长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家庄老药铺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梁林涛、石家庄新荣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李锡银、石家庄新弘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苏华、石家庄思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市中智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刘毅(男)、刘劲松、卢华莉、王海红、杨玉洁、高俊莲、张海青、李媛、郭锋、刘毅(女)、白冰、谷随霞、姚鑫、包芳芳、崔树平、王静、杜月青、李东升、谢志刚持有的新兴药房 48.96%股权,合计购买新兴药房86.31%股权。2018年11月6日,新兴药房公司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加上最初持有的股权比例 4.69%,变更后本公司最终直接持有新兴药房公司 91.00%股权。本次非公开发行14,111,348 股股份仅涉及以发行股份购买新兴药房股权,未安排配套融资,不涉及募集资金的实际流入,不存在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存放情况。
2020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3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15,810,09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58,100.9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1,340.7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56,760.20 万元。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393.71万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98.17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6,464.6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