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日报网2024-02-29
2月28日晚间,丽岛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一期)”及“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2月份延期至2024年8月份。
公告显示,丽岛新材“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一期)”及“年产8.6万吨新能源电池集流体材料等新型铝材项目(二期)”原计划于2024年2月份建设完成并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当前该募投项目的厂房及公共基础设施均已建成,大部分设备已完成安装,项目整体进入试生产阶段。然而,受到少部分设备安装及调试的时间较长的影响,目前仍有部分设备处于安装调试过程,进而影响公司整个投产计划,导致公司募投项目未能如期完成。
丽岛新材表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拟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最新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本次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编辑张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