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1-11
上交所网站1月11日发布关于对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前海粤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宝盈量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聚惠(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经查明,前海粤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宝盈量化、深圳聚惠作为公司股东,在合计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未停止买卖该公司的股票,也未及时编制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所持股份比例增加1%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股东直至合计持股超过6.558%、一致行动关系已不存在后,才对前期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作出修订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前期权益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未完整披露一致行动人及其持股情况等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等有关规定。
上交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合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深圳前海粤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宝盈量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聚惠(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