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交所网站2024-04-12
上市公司监管
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共发送监管工作函29份,其中监管问询函4份、监管工作函25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30份。针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采取书面警示2单、纪律处分措施2单。同时,加大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的联动监管,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发生明显异常的,提请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14单。
市场交易监管
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上交所对58起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书面警示等监管措施,对退市整理股票退市博天以及莱绅通灵等严重异常波动股票进行重点监控,对23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等进行专项核查,向证监会上报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