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豪离婚,分割财产,股权变动,引发上市公司控制权震荡,沈东军不是第一个,但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沈东军是总部位于南京的莱绅通灵(603900.SH)创始人、董事长。经过2年多的司法程序,12月1日,沈东军收到了南京中院的离婚案终审判决书,其名下实际持有的莱绅通灵股权将分割一半给马峭(沈东军前妻),这也意味着莱绅通灵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动。
如此一来,由于马峭、马峻(马峭之兄)、蔄毅泽(马峻之妻)同是莱绅通灵的股东,3人合计控制莱绅通灵48.45%的股份,也就“自然”被监管部门认定成“一致行动人”,触发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之要约收购条款。
不过,变化很快到来。12月14日晚,莱绅通灵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在通过协议转让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计划完成后,马峻和蔄毅泽(仍为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控制30%的股份,马峭将不再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传世美璟(莱绅通灵员工持股平台)不再受本人控制亦不为本人的一致行动人。
股份减持后,马峻方将不触发要约收购之法规,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当前,莱绅通灵每年为地方贡献的纳税在2-3亿元之间。如今创始人之一遇到婚变,并由此或将丧失实际控制人之位,未来上市公司有何应对?12月14日晚,沈东军在婚变后首次接受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专访,从他的角度回应了多个问题。
沈东军表示,这次愿意打破沉默接受专访吐露心声,只是考虑到离婚案件对企业品牌带来的伤害以及对企业经营带来的影响,“在当前的形势下,有必要为公司的发展做正确的事,挽回消费者和加盟商的信心,让企业向上成长。”
一、离婚
《21世纪》:你为什么会被起诉离婚?马女士一方对外阐述的分手理由你怎么看?
沈东军:这是一场阴谋,离婚成为了工具。本质上是我太太被利用了,而利用她的人也被利用了。因为她在国外生活太久,对国内的很多情况不了解。
对这个判决我比较失望,只能被动接受,因为股权和财产的分割上都是偏向对方的。虽说有遗憾,但我反而超脱了,被解救了。法律是公正的,但是执行法律的人未必公正。雪崩时,没有哪片雪花是无辜的。现在回过头来看,这场官司是一个多输的结局。
《21世纪》:你说对方被利用,有证据吗?
沈东军:直接证据是没有的。我相信这个局面也不是当初他们所愿意看到的。因为从解决事情的角度出发,本来可以有更加明智的办法去完成,实现多赢。
《21世纪》:你在法庭上是如何回应的?
沈东军:我反复陈述,这不是普通的离婚案件,涉及公司的发展,也涉及地方经济的稳定。如果粗暴简单地分割,会对企业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公司所在地的工商联、公司工会、独立董事等,以及全国诸多知名法律专家以研讨会集体署名名义,从维护企业经营稳定、地方经济和资本市场发展的大局上,都站在第三方独立的角度向法院提供了材料和法律意见书,建议法院在判决时要慎重,建议法院在合议庭中要引入具备判决经济案件经验的法官,建议要在陪审团中增加有企业经营经验的人士和法律工作者,因为上市公司的股权不仅是财产,更是代表着经营能力,代表着赚钱的能力。
(图说:沈东军解释他家墙上的名家书法作品及其内涵。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海平拍摄)
二、公司
《21世纪》:从目前可以阅读到的你个人和企业的成长史看,既有马女士家族的基础和背景,也有你个人的商业天赋与努力奋斗,两者的结合造就了莱绅通灵的商业版图(“沪市珠宝第一股”),现在曾经优势互补的两方走向了对立面,你如何评价双方?
沈东军:无论如何,我都非常感谢他们,因为婚姻关系,我被他们带进了珠宝行业的大门。是0到1重要,还是1-10重要,其实都是重要的。世界上有这样的企业太多了,懂和做大是两回事。哈佛商学院教授理查德-泰德罗就得出了一个令人沮丧的结论:一个优秀企业的领导人是天生的,而非后天造就。尽管有的成功是顺应了时代的潮流,但创业从商是需要一种特殊精神的,是需要想象力的。
事实上,刚创业时公司名称和珠宝品牌均由我起名并推广,创建公司是用的我自己的钱。当时,马峻的主要精力放在经营自己的汽配公司,马峭在其兄公司,蔄毅泽也只是通灵公司的普通职员。2000年后,马峭在家里做全职太太,马峻则负责公司采购。创业至今,公司的战略、品牌、渠道、运营等全部由我负责。
2006年前后,马峻夫妻陆续开始申请澳大利亚长期居留证,马峭则开始长居澳洲。在完成对Leysen收购后,马峻和蔄毅泽仅保留公司董事身份,开始长居澳洲生活。
马老先生(马峭的父亲)是地质学出生,是他带我入门的,但创业的钱是我自己出的。说得不好听一点,对于企业做大来说,这并不重要。在珠宝行业里,类似马老先生的少说也有几千人,但能够做成产业的,能够把公司做大并上市的,是罕见的。马老先生也在北京开过珠宝店,但并没有做起来。
《21世纪》:争议过程中,马氏一方说你通过各种手段清除创业元老,你怎么看?
沈东军:公司上市用了6年,面临的压力非常大。当时的核心目标是上市,我是董事长,可做的实际上不多,为了保证上市,在内部管理上,我不得不进入隐忍状态。
在我看来,上市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考虑到当时的发展差距不是很大,因此我把周大福作为对标发展的榜样,错位经营。而那些被辞退的人,此前在拿到相应的股权后,则认为完成了任务,可以享福了,管理上、执行上就有了很多不规范,已经不适应企业下一步的发展。
外人基本上是看不明白的,但我作为当事人,看得非常清楚。企业变革是要付出代价的,消费者的认可、员工的思想转型、战略的支撑等等,都需要重新配置包含人力在内的各种资源,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我相信股东们应该懂。这类似任正非先生当年的做法,要求华为员工削脚适履。可惜,能够明白的人太少了。
《21世纪》:现在对方有了操作,通过协议转让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避免了要约收购。你怎么看?
沈东军:过去的2年来,我已经看得很开了。尽管我是最了解公司的人,但这不是我能解决的,我的意见并不重要。
虽然我会去执行法院的判决,但其实从维护经济稳定发展角度看,法院其实可以做出更加稳妥的判决。
至于18.65%的股权如何归属,在对方没有自证之前,资本市场的监管不希望一家独大。我希望上交所等在没有调查核实清楚之前,冻结其表决权,呼吁上交所以及监管机构对购买的真实性和购买方的资金来源、资金流动轨迹等进行严格监管,对公众和股民的质疑给一个明确的说法。这也应该是有关部门对证券法履行的一个重要承诺和行动。
其实,我向法庭陈述时是非常平静的。我的律师反复建议,为了避免私人事件对企业产生影响,可以通过资金换股权的方式,甚至可以溢价收购,但从判决看,法院并没有支持。
《21世纪》:现在,你已辞去总裁职务,保留了董事长岗位。经此一役,倘若你不具备公司的实控权和第一大股东的身份,你是否还愿意经营这家上市公司?你是否已有了彻底退出公司的打算?
沈东军:当前,疫情的冲击仍在持续,国内国际形势变化复杂,我不能做出不负责任的承诺,不能随便画饼。
我并没有太大的选择权,公司类似我的孩子,需要我的时候,我就去,不需要的时候,离开也不会特别伤心,就随意吧。
三、反思
《21世纪》:现在法院判决已下,你有什么话要对马女士和她的亲属说吗?
沈东军:她是一个受害者,我和她共同的儿子也是。
一直以来,绝大部分人是不了解我的,这包括了我的亲人在内。当然,我也没有解释好自己,而是理所当然一厢情愿地认为亲人当然会理解我。非常遗憾的是,我把几乎所有的时间放在公司上,忽略了人性的复杂,也把和老婆孩子的相处想得简单了。
同时,为外界所不知道的是,公司上市之前就已经出现了经营疲态,作为创始人我是最清楚的。上市的过程中,为了市场品牌,我们开了一部分不应该开的店,但因为有上市红利,因此掩盖了一些危机。后来陆续对加盟店进行调整,有的退出,有的加强,这些都是为当时的行为而买单。对加盟店和人力资源进行调整,反求诸己,我当时的做法确实过激,但也是为了公司的生存发展。
如今回头,这样的结果不完全是一个坏事。不得不说,从世俗的眼光看,我是一个失败者,但现在回头是岸了。过去是为企业承担无限责任,现在回到正常的人。
《21世纪》:从世俗眼光看,你是个失败者。你怎么看?
沈东军:在莱绅通灵这出大戏里,其实也没有什么坏人,所有人做的从他们的角度看都是对的。面对种种压力,我即是当事人,也把自己当成旁观者,观察整个事件中的人和人性的善与恶。我不怨恨任何人,这不过是人类进化中的一个bug。当然,也有制度的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