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1-10-11
2021年10月11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鉴于相关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时任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周传波、刘祝君,时任董事会秘书王芳、蒋悦、刘昆予以监管警示。
2020年年报显示,莱绅通灵的主营业务为珠宝饰品,占营收比例为:9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