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3-06-30
瑞芯微(603893)你好,根据贵公司财务报告披露,贵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期自2020年至2022年,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贵公司为何不采用《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条件,按照10%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呢?
尊敬的投资者,首先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目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公司高度重视研发,连续多年保持研发投入的营收占比在20%以上,并且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减税政策,缴纳企业所得税情况详见公司历年年度报告。公司会持续跟进相关政策及自身经营情况变化,对符合条件的优惠政策进行积极争取。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