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30
新澳股份公告,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因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本次发行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