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2024-05-27
5月22日,ST南卫(603880)披露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公司是于2023年7月29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监管立案调查,历经近10个月的时间,监管查清公司主要违法事实为涉嫌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涉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罚款840万元。
事先告知书中详细披露了公司的具体违规内容,首先是涉嫌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监管查清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公司将其从银行获取的贷款经由供应商常州市毕升印务厂、常州市塑料彩印有限公司等中间方转至李平、实力电源、禾目乐影等关联方,导致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但是公司并未进行披露。
此外,公司还涉嫌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具体事实为2020年3月至2022年6月,该公司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30050万元。具体来看,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发生额分别占南卫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记载净资产的13.13%、15.93%、20.61%、11.11%。南卫股份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主任刘鹏律师表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不但是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更是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有权起诉索赔。
刘鹏律师认为,根据相关规定,目前符合于2020年3月23日至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ST南卫,并在2023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即可参与维权,适格投资者可通过“股民索赔宝”微信公众号或拨打17521517656免费咨询,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股民任何律师费用。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撰写,不代表平台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