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8日,卓郎智能(600545)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经《投资快报》记者梳理,除了卓郎智能以外,最近还有ST南卫、汇金股份、*ST美盛等股票的索赔线索征集也在进行当中,广大相应受损投资者可予以关注,拿起法律武器挽回损失。
借用他人账户短线交易卓郎智能被行政处罚
就在收到卓郎智能立案告知书的当日,其控股股东金昇实业收到了中国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金昇实业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卓郎智能股票。2018年6月5日至2022年4月15日,金昇实业借用李某平、王某珏、姜某延、韩某萍、刘某、尹某玲等6人的证券账户多次交易卓郎智能股票。涉案期间内,金昇实业副总裁、首席财务官高某华安排金昇实业工作人员通过银行账户给上述6人证券账户的三方存管银行账户转入资金合计3.57亿元,并安排金昇实业副总裁、卓郎智能原监事梁某福实际控制上述6人证券账户,负责具体下单操作或组织他人下单操作交易卓郎智能股票。经计算,金昇实业累计买入卓郎智能股票8150.59万股,买入金额5.63亿元。对应卖出4593.43万股,对应卖出金额2.66亿元。
此外,金昇实业还短线交易卓郎智能股票。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12月2日,金昇实业作为卓郎智能的控股股东,通过上述6人的证券账户将持有的卓郎智能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的情形,违规成交股数2895.69万股,匹配的买入金额1.82亿元,匹配的卖出金额2.13亿元。
新疆证监局认为金昇实业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卓郎智能股票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构成了“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新疆证监局决定对金昇实业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卓郎智能股票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金昇实业短线交易卓郎智能股票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邓律师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7月30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7月3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涉嫌信披违规 ST南卫被立案
2023年7月28日,ST南卫(603880)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平于同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ST南卫和李平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南卫和李平立案。
2023年7月28日,ST南卫发布关于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其中表明ST南卫2022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ST南卫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主要为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尚未偿还;公司财务核算存在缺陷,导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庞律师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7月28日(含当日)前买入,并在2022年7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汇金股份被立案股民索赔征集中
2023年7月28日,汇金股份(300368)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2023年4月27日,汇金股份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显示,汇金股份投资的张家口棋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合伙人收回全部出资本金后,投资净回收的可分配资金按照8:2的比例进行分配,即其中的80%分配给本合伙企业的各合伙人(各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20%作为绩效奖励分配给本合伙企业管理人”。汇金股份在计算2020年度、2021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时未考虑上述约定,全额按照出资比例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导致2020年度多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39.08万元,影响净利润203.22万元;导致2021年度多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82.66万元,影响净利润580.26万元。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郑律师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7月28日(含当日)前买入,并在2022年7月29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美盛被立案股民索赔进行中
2022年6月9日,*ST美盛(002699)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小强于2022年6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和赵小强立案。
*ST美盛在被立案的几天前发布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其中显示*ST美盛的控股股东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通过间接划转款项方式违规占用资金。截至公告日,违规占用资金余额为62,102.36万元。*ST美盛因此被停牌一天,并于复牌后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ST美盛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由“美盛文化”变为“ST美盛”,同时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年6月1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2年6月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