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网财经2021-11-09
日前,服装品牌“太平鸟(SH:603877)”关联公司宁波太平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因“虚假广告”被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万元。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显示,2021年3月24日,宁波太平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太平鸟”)在某电商平台店铺发布上新一款名称为“太平鸟魔力燃脂裤女2021年春季新款芭比裤瑜伽裤加绒打底裤女外穿”的服装,这个产品链接下包含高腰长裤、中腰骑行裤、高腰骑行裤、背心等产品。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在上述链接名称中宣传有“魔力燃脂裤”字样、链接下面的高腰长裤详情页宣传有“高腰燃脂骑行裤”字样、中腰骑行裤详情页宣传有“中腰燃脂骑行裤”字样、高腰长裤详情页宣传有“高腰燃脂裤黑科技燃脂面料全方位包裹?燃脂加倍”字样、背心详情页宣传有“美背燃脂背心”字样。
关于上述宣传中涉及的“燃脂”概念,宁波太平鸟向市场监管提供了一份国家纺织品服装服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广州)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2020年上半年当事人委托国家纺织品服装服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广州)对上述服装使用的面料进行检测,根据GB/T30127-2013《纺织品远红外性能的检测和评价》标准,这款面料的远红外发射率和远红外辐射温升符合标准。
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远红外发射率和远红外辐射温升数据符合标准无法得出“燃脂面料”概念,无法证明面料具备燃脂功能。依法对宁波太平鸟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在商城首页发布整改信息以消除影响、罚款2万元。作出处罚日期为2021年8月30日。
显示,宁波太平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14年7月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系上市公司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时显示,宁波太平鸟还分别于2019年1月、2020年4月被行政处罚,处罚原因为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