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讯,或受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消息影响,12月6日、7日,鼎胜新材(603876.SH)连续两个工作日跌停,报37.94元/股。
据悉,12月3日,鼎胜新材及董事长周贤海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1002号、证监立案字0102021003号),内容均为:“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等法律法规,2021年11月27日,我会决定对你立案。”
12月6日,鼎胜新材副总经理边慧娟“因个人原因”火速辞任,在此之前,边慧娟还相继辞去了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目前,鼎胜新材在公告中称,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正常。
不过,中国科技新闻网注意到,上市以来,鼎胜新材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原计划于2019年年底投产的IPO募投项目拖延至今仍未完工。
15亿募投项目疑似停滞负债畸高“借”闲置资金补流
公开资料显示,鼎胜新材成立于2003年,长期从事铝板带箔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05年起进入空调箔市场并成长为行业龙头,主要客户包括美的、格力、海尔、海信等家电巨头。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飞速发展,鼎胜新材切入电池箔、铝合金车身板等细分领域,并通过IPO、发行可转债等持续募资扩产。
2018年4月,鼎胜新材在上交所挂牌上市,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资10.11亿元,其中4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另外6.11亿元将用于年产5万吨动力电池电极用铝合金箔项目,项目建设周期2年。
2019年4月,鼎胜新材公开发行12.54亿元可转债,其中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另外4.13亿元将用于铝板带箔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5.41亿元将用于年产6万吨铝合金车身板产业化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4个月。
据测算,上述三个项目合计使用IPO及可转债募集资金15.65亿元,拟分别于2019年年底、2021年上半年投产,然而从财报披露的数据来看,这些项目均尚未投产,疑似长期处于停滞状态。
鼎胜新材募投项目工程进度来源:2019、2020年年报及2021年半年报
财报数据显示,2019、2020及2021年上半年,5万吨电池箔项目投入预算及工程进度分别为67.8%、71.71%、71.79%;生产线改造项目投入预算及工程进度分别为14.38%、17.15%、17.15%;铝合金车身板项目投入预算及工程进度分别为1.98%、6.1%、6.1%。
针对上述情况,中国科技新闻网致电鼎胜新材证券部,对方表示IPO电池箔项目实行以销定产,2018年至2020年末,下游主流厂商动力电池装机量不及公司预期,加之补贴政策退坡,导致新能源汽车整体市场需求量不及预期,因此该项目将延期至2022年12月。可转债募投项目中,生产线改造项目正在陆续开展,而铝合金车身板项目则同样受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影响较大,预计将延期至明年。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2018至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度,鼎胜新材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9.31%、71.26%、71.41%、72.51%,负债率持续攀升;同期货币资金分别为10.19亿元、15.46亿元、11.55亿元、25.14亿元,短期借款分别为24.88亿元、35.96亿元、37.41亿元、43.84亿元,或面临较大偿债压力。
2021年11月27日,鼎胜新材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公告称,决定使用不超过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
半年内股价涨超200%大股东违规减持遭警示鼎胜新材自2021年6月起股价暴涨来源:同花顺iFinD
2021年6月,锂电池板块爆发涨停潮,鼎胜新材也坐上了“顺风车”,从6月1日收盘价15.25元/股波动上涨至11月30日收盘价47.37元/股,半年内累计涨幅210.42%。
暴涨行情下,鼎胜新材被冠以“锂电牛股”“锂电铝箔龙头”之称。不过从财报披露的数据来看,2018至2020年,鼎胜新材分别实现营收102.91亿元、112.36亿元、124.27亿元,其中电池箔产品分别实现营收4.69亿元、4.94亿元、6.48亿元,占总营收比例仅为5%左右,“锂电”成色有待商榷。
另外,随着2019年4月、2021年4月鼎胜新材首发原股东限售股解禁,公司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动作不断,还曾因违规减持受到监管警示。
2021年9月中旬,上交所向鼎胜新材下发监管函,其中显示,截至2019年10月15日,北京普润平方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润平方”)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北京普润平方壹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润平方壹号”)合计持有公司21.76%的股份。
2019年10月16日至2021年8月12日,普润平方及普润平方壹号多次进行集中竞价减持与可转债转股,合计变动比例达4.1%。2021年8月13日,普润平方壹号通过大宗交易继续减持47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减持完成后,普润平方与普润平方壹号合计变动比例大于5.07%。
普润平方壹号作为持有鼎胜新材5%以上股份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未在减持比例达到 5%时及时停止交易,也未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违反了《证券法(2019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因此对普润平方壹号及鼎胜新材予以监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