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搜狐财经2021-12-07
2021年12月,4家公司先后发布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调查,分别为*ST腾邦、鼎胜新材、ST步森、*ST众应。
根据被立案调查公告内容,4家上市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都与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有关。有的上市公司,也会特别说明该类调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例如*ST众应、*ST腾邦。
目前上述的4家上市公司均没有对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原因进行过多的说明,但是查询上市公司的公告,都在近期收过监管函或警示函。例如,2021年7月,因大股东违规占款问题,上交所向鼎胜新材及有关责任人下发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1年7月,因涉及担保违规、信披违规、减持违规及“未按规定办理变更事项”等原因,*ST腾邦及其子公司、高管已连续收到《监管函》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11月,因公司未对相关担保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也未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ST众应及董事长就曾收到过监管部门发出的警示函。
因此,股股网平台合作律师提示:符合以下条件的股民可以通过小程序搜索“股股网”在线登记索赔委托意向。对于索赔区间,目前暂定如下:
(1)*ST腾邦(300178):暂定在上市后到2021年12月2日期间买入*ST腾邦(300178)股票,且在2021年12月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鼎胜新材(603876):暂定在上市后到2021年12月4日期间买入鼎胜新材(603876)股票,且在2021年12月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3)*ST众应(002464):暂定在上市后到2021年12月6日期间买入*ST众应(002464)股票,且在2021年12月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4)ST步森(002569):暂定在上市后到2021年12月4日期间买入ST步森(002569)股票,且在2021年12月4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本次索赔,是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相关司法解释,因上市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虚假陈述行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在证监会调查结束后,如果上市公司最终被证监会实施行政处罚,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