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腾讯网2021-11-02
新化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1月1日收到建德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其从江苏新化化工有限公司购入危险化学品异丙醚共计63.075吨,违规储存在建德市大洋生产基地有机胺灌装区,多次进行销售。
因其未取得异丙醚《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许可证》,擅自改变经营方式,非法从事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活动,该行为已构成未取得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经营危险化学品异丙醚。德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对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15万元的罚款,并没收在此期间非法储存经营异丙醚的违法所得943,58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