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凤凰网2022-04-07
4月6日,由于未审议且信披违规,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松炀)、董事长王壮鹏、总经理蔡建涛、财务总监陈剑丰、董秘林指南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等规定,广东证监局对ST松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一、2019 年未审议且未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有关情况
经查,ST松炀 2019年向汕头市正生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生源)预付材料款 1.85 亿元,其中有 1.53 亿元预付款项无采购合同、采购发票等相关依据。上述无采购合同、采购发票等相关依据的1.53 亿元预付款项均为ST松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壮鹏借用正生源相关银行账户,安排ST松炀相关人员转入资金所形成。
正生源相关银行账户收到资金后,转入王壮鹏实际控制的汕头市晶立泰纸塑贸易商行(以下简称晶立泰);王壮鹏和晶立泰于 2019 年底前将 1.53 亿元归还至ST松炀。ST松炀未按规定对上述交易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披露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经查,2019 年 9 月至 2020 年 11 月,ST松炀使用募集资金向深圳市福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祥机械)等15 家设备供应商累计支付 2.39 亿元,相关募集资金通过若干次转账后支付至王壮鹏指定的银行账户,形成关联方资金占用。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该部分被占用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ST松炀,并在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披露了相关情况。ST松炀未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未经股东大会批准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三、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披露不准确
经查,ST松炀未严格执行《财务付款审批管理规定》等内部控制相关规定,于 2019 年向正生源预付货款 1.85 亿元,其中 1.53 亿元预付货款未附有合同、发票等材料;于 2019 年向福祥机械等 15 家设备供应商预付设备采购款 2.06 亿元,虚构了全部合同、申请单等材料,上述情形反映出ST松炀内部控制存在严重缺陷。ST松炀在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披露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与实际情况不符。
ST松炀上述行为均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且王壮鹏、蔡建涛、陈剑丰、林指南未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因此,ST松炀、王壮鹏等4人被广东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