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智通财经2021-08-20
东宏股份(603856.SH)发布公告,公司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因其为其他公司提供的法律服务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中止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