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29
ST嘉澳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议案,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至2027年度相同事项审议日止。授信将用于满足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需求,具体事宜由相关管理部门落实,并授权董事长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法律文件。截至2026年4月30日,子公司连云港嘉澳新能源有限公司已与兴业银行连云港分行开展人民币1亿元授信业务,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