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8-15
8月15日消息,嘉澳环保公告称,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健作为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已出具特定期间不减持的承诺函。内容包括:沈健承诺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六个月内,未曾减持公司股份,并将自定价基准日起至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会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同时,承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如果违反承诺而发生减持的,因减持所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