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法胜团队2021-10-26
10月26日,嘉澳环保(603822)发布《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6亿元,同比增长36.3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88.82万元,同比增长170.96%。业绩向好,说明公司在赔付能力方面较强,对于受损投资者来说是利好之事,投资者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赔偿。

案情回溯
嘉澳环保(603822)索赔案源于公司在2021年5月27日公告收到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多份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行为被证监会处罚100万元,作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沈健被罚100万元。随着证监会的处罚落地,嘉澳环保投资者索赔正式启动。据悉,已有嘉澳环保投资者索赔案提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律师表示,还未参与索赔的投资者可继续参与诉讼,挽回损失。
根据嘉澳环保(603822)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于2020年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3日期间买入嘉澳环保(603822),并在2020年12月24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旧持有股票的投资者还参与索赔拿回损失。(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法胜团队为投资者垫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赔偿款后,按实际赔偿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费用。如有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我们办理索赔登记。
据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官网显示,公司成立于2003年1月,是一家专门从事环保增塑剂和稳定剂研发、生产和销售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