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腾讯网2021-09-17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9月16日发布公告称,该公司董事长顾江生涉嫌内幕交易案调查终结,顾江生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
2020 年12月24 日,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董事长顾江生的通知,顾江生因涉嫌内幕交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通知书》。
2021 年9月15日,公司收到董事长顾江生的通知,顾江生于当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结案通知书》,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2020 年12月,证监会对顾江生涉嫌内幕交易股票行为立案稽查。
经审理,顾江生的涉案违法事实不成立,证监会决定本案结案。
2021 年9月15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顾家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顾家集团于当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72号)。证监会对顾家集团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件已调查、审理终结。现将行政处罚情况公告如下:
2018 年 10 月 8 日,顾江生安排“许某华”“许某海”“李某来”“淳安千岛湖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顾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5 个证券账户。
2018 年10 月9 日至12 日,顾家集团自有资金进入前述5 个证券账户。
2018 年 10 月 9 日至 12 日,前述 5 个证券账户买入喜临门股票共计11,213,414 股,金额合计131,471,118.29 元。截至2021 年1 月12 日,该账户组已全部卖出“喜临门”股票,合计亏损6,422,605.8 元。
顾家集团违反 2005 年《证券法》第八十条“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规定,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所述法人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的行为。
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顾家集团有限公司处以二十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银行账户(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 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本次行政处罚不涉及公司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