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浪财经2023-06-19
瑞斯康达(维权)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拟被给予行政处罚,除责令改正和警告外,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还拟被罚款。(瑞斯康达维权入口)
公开信息显示:公司前身为北京瑞斯康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6月8日。 2008年12月10日,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为“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客户提供接入层网络的产品、技术服务和综合解决方案,是国内光纤通信接入领域的领军企业。
综合上述情况,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劲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0610948623)认为,于2020年4月24日至2022年11月10日之间买入,并在2022年11月1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亏损的投资者,或有索赔机会。(索赔登记条件仅代表律师观点,不作为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买卖建议,最终以法院的认定结果为准)。
投资者应准备下列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证券交易记录流水(从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