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10-15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众多高管发出了纪律处分决定书:
根据内容显示,公司及管理人员主要涉及三大违规:
一、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方
2022 年至2023 年1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时任联泰环保副董事长黄婉茹是联泰环保实际控制人之一。
黄婉茹持有汕头市得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成投资)60%股权,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全面负责得成投资日常经营及重要决策工作。
2022 年至 2023 年 1 月,黄婉茹组织、指使联泰环保总经理张荣、财务总监杨基华等人,通过第三方将联泰环保的资金转至得成投资、达濠市政等关联方,由黄婉茹统筹调配用于关联公司生产经营、偿还银行贷款和偿还个人欠款等,上述行为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二、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联泰环保在 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中遗漏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 4.68 亿元,占联泰环保2022 年半年度报告净资产的 15.70%;联泰环保在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 8.3 亿元,遗漏披露2.88 亿元,占联泰环保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80%。
联泰环保上述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三、对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2 年年报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3 年 6 月 20 日,联泰环保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有关年报信息监管工作函,在《关于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的公告》(以下简称回复公告)中称,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合计 8.3 亿元,截至回复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该回复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就在上个,广东证监局刚刚因上述事项对联泰环保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做出了罚款的处罚:
具体处罚如下:
一、对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350 万元罚款;二、对黄婉茹给予警告,并处以 470 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 6 处以 350 万元罚款,对其作为责任人处以 120 万元罚款;
三、对黄建勲、张荣、杨基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90 万元罚款;
四、对林锦顺给予警告,并处以 70 万元罚款;
五、对杨魁俊、余庆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0 万元罚款。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联泰环保于2017年4月13日在上交所上市,公司系由汕头联泰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主营业务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