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监会2023-11-30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何德军、郑斌、王黎明、吴海娟:
2023年11月16日,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公告》,称因内部交易对应的成本抵消错误等原因导致三季报存在错报,经更正,公司2023年三季度末归母净资产由442,457,703.14元调整为460,334,964.76元;公司2023年1-9月份归母净利润由-36,843,992.75元调整为-18,966,731.13元。此外,公司还对若干现金流量表科目进行了更正。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何德军、总经理郑斌、董事会秘书王黎明、财务总监吴海娟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及何德军、郑斌、王黎明、吴海娟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财务核算工作的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