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网易财经2024-01-19
19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深圳市中世邦投资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下称《监管警示》)。
《监管警示》显示,根据山东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中世邦投资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深圳市中世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世邦”)作为威龙股份股东,与5%以上股东深圳市仕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
2022年7月20日,中世邦减持威龙股份股票占总股数的0.26%;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3日,另一一致行动人王勉减持比例为0.27%;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1月11日,中世邦减持比例为0.73%。上述权益变动触及1%的信息披露要求。
中世邦将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威龙股份时,仅告知了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11日的变动情况,未包含2022年7月20日的变动情况,导致2022年11月12日披露的《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中变动比例披露不准确。
上交所指出,中世邦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三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2.1.1条、3.4.2条等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威龙股份股东中世邦予以监管警示。
据公开资料,威龙股份是中国大型葡萄酒生产企业之一,产销量、利税、市场占有率等综合指标,位居全国行业前茅。
二级市场上,威龙股份19日收跌0.12%报8.66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