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2-09-02
威龙股份9月2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未充分预估资产减值损失,导致《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的公告》中的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长黄祖超、总经理孙砚田、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郑琳琳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黄祖超、孙砚田、郑琳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