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新京报网2022-06-20
新京报讯(记者薛晨)6月20日,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龙股份”)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山东监管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威龙股份高管王冰于2022年3月30日至2022年4月1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威龙股份股票40000股。而威龙股份于4月23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王冰在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管理规定,山东证监局遂决定对王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信息显示,王冰从2014年4月至今,一直担任威龙股份副总经理职务。威龙股份表示,公司高度重视所提及的问题,公司将以此为戒,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相关业务水平,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