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2-02-18
2月18日,常青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而在此之前,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计划从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2 年 1 月 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