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财汇资讯2022-10-17
隆鑫通用公告披露,因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宁夏华融资本拓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渝商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鑫控股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部分股票冻结期限即将届满,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协助对隆鑫控股持有的公司645,288,574 股股票及股票对应的孳息和红利续行冻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持有公司10.28亿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0.07%,其中,累计被冻结/轮候冻结10.28亿股,占隆鑫控股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