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证券报2021-06-25
隆鑫通用6月25日晚公告,公司当日收到控股股东隆鑫控股通知,因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金公司”)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隆鑫控股、涂建华公证债权文书一案,隆鑫控股持有公司2147.16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及其对应的2019年红利予以轮候冻结。
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中金公司有权对隆鑫控股名下持有的质押给中金公司的共计2147.16万股公司流通股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截至公告披露日,隆鑫控股持有公司10.28亿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0.07%,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目前,隆鑫控股存在的债务逾期金额为118.48亿元;因债务问题涉及的诉讼金额为62.04亿元。目前隆鑫控股主体及“16隆鑫MTN0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C。
隆鑫通用表示,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或为控股股东提供违规担保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此次轮候冻结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