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7-30
三棵树公告,全资子公司福建三棵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原告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已由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并生效。被告需支付货款347.212万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保全费用等,其他连带责任人亦需履行偿还义务。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损益或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