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1-16
天安新材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与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被告一”)存在合同纠纷,石湾鹰牌于2022年1月28日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申请网上立案,诉请判令被告一向石湾鹰牌返还保证金及支付相应利息等款项合计人民币158,021,125元,同时请求深圳恒大材料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二”)承担连带责任。2024年9月2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收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返还借款本金130,000,000元、支付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31,905.63元及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因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未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2024年11月11日向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