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乐居财经2022-02-23
2月23日,天安新材发布公告称,自 2021 年 6 月 18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天安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天安”)、广东天安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高分子”),控股子公司浙江瑞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欣装材”)、广东天安集成整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集成”)、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湾鹰牌”)、佛山鹰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牌科技”)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5,269,571.34 元,其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902,671.34 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366,900.00 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确认上述事项,并划分补助的类型。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如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公司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