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2-05-19
5月19日,上交所发布监管公告,对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健友股份”)及董事长唐咏群、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黄锡伟予以监管警示。
4000万元资金无端转入董秘控制公司
2020年8月12日,健友股份在无交易实质的情况下向南京健智聚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智聚合)转账4,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35%。2020年8月13日,健智聚合将前述款项转回至公司。交易发生时,健友股份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黄锡伟持有健智聚合59.6%股份,实际控制健智聚合。
据此,健智聚合为健友股份的关联方,前述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已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但健友股份未按照关联交易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也未及时以临时公告形式予以披露,直至2021年12月22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补充审议确认。
存在两次关联关系披露不准确
2021年8月3日,健友股份披露《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拟出资1,500万元购买健智聚合100%的股权。本次交易前,南京健思信息科技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健思信息)和南京健礼信息科技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健礼信息)分别直接持有健智聚合10.67%的股权。
公告显示,健思信息、健礼信息的合伙人之一为黄锡伟,两家企业均为公司关联方。江苏证监局认定,健友股份在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公告称健思信息、健礼信息均是公司的关联方,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2021年12月31日,健友股份在前期将健思信息、健礼信息认定为关联方的情况下,也未按要求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上述交易,前后披露存在不一致。
此外,健友股份还存在货币资金入账不规范、三会运作相关资料不全等问题。
根据证监局的责任认定,健友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唐咏群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黄锡伟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未能规范公司财务管理并督促公司依法依规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决策程序,且未能督促公司及时、准确披露重大信息,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南京健友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唐咏群、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黄锡伟予以监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