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日报2024-05-16
本报记者 冯思婕
5月16日晚间,盛洋科技发布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的公告。
盛洋科技实控人叶利明、徐凤娟夫妇及其一致行动人盛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叶盛洋、叶美玲、叶建中以协议转让方式向绍兴市越城区芯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芯辰投资”)转让盛洋科技3319857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00%),转让的价格为11.53元/股,合计约3.83亿元。
权益变动后,芯辰投资持有盛洋科技3319857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8.00%;芯辰投资之关联方国交北斗(海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动,仍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75%。
据天眼查App显示,芯辰投资的合伙人为绍兴滨海新区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交信基金”),前者的主要合伙人为绍兴国资,后者则是交通运输通信信息集团(下称“交信集团”)控制的企业。
本次变更后,盛洋科技在股权结构上形成了央企、地方国资和民营资本三足鼎立的态势。据悉,盛洋科技主要从事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通信设备领域具备丰富的研发、生产经验,公司已将卫星通信终端制造及关键部件国产化列入公司发展战略。
早在2021年,盛洋科技拟通过收购交信集团旗下的北京中交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交科技”),全面发展卫星通信产业。2023年8月,盛洋科技与中交科技共同设立了浙江中交卫通科技有限公司,将致力于卫星通信领域的终端及关键部件(组件)的研制,促进卫星通信终端和部件的国产自主可控,防范化解进口设备断供风险,其中盛洋科技持股比例为60%,中交科技持股比例为40%。
公告显示,芯辰投资主要出资方为地方国资投资平台,此次参股盛洋科技是基于认可盛洋科技卫星通信产业的发展方向,有意愿发挥自身优势助力上市公司战略目标实现。
市场人士认为,此次股权完成变更后,盛洋科技成为一家拥有混合所有制结构的上市公司,这种架构具有发挥央企卫星通信的资源优势、地方国资的政策配套优势以及民企自身的灵活机制优势,三者互补有望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加速推进盛洋科技卫星通信业务的发展。
(编辑 何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