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2022-07-18
晶华新材7月18日公告,上交所对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时任副董事长周晓东、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晓南、财务总监尹力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潘晓婵予以监管警示。
经查明,2022年3月31日,公司披露2020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整改情况的公告称,2020年6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晶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晶华)将5,000万元资金拆借给第三方公司上海浦银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浦银),借款金额占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32%。上述借款于当日即被转借给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周晓东。另经查明,周晓东同时担任江苏晶华总经理。2020年6月15日,周晓东将5000万元借款及5.48万元利息归还至上海浦银,上海浦银于当日归还至江苏晶华。据悉,公司在无商业实质的情况下,通过向第三方公司拆借资金,与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