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1-08-11
晶华新材8月1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2021年4月16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子公司江苏晶华现场检查发现,江苏晶华建有危废仓库,但大量废包装桶未入库存放,而是贮存在厂区北侧围墙外预留地的临时暂存场所内,该场所用移动式伸缩蓬搭建,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约20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晶华已经完成临时堆场内废包装桶的清理工作并通过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的现场检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