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2-09
五洲新春公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2025年12月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原签字律师为秦桂森、罗端、黄雨桑,因罗端离职,现变更为秦桂森、黄雨桑。相关专项说明及承诺函已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