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网2021-10-08
近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667.SH)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因违反信披相关规定,五洲新春及其董事长、董秘分别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浙江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五洲新春在2021年9月3日组织机构调研活动时,将未在法定媒体披露且未经验证的业绩推测数据泄露给有关媒体。2021年9月8日,媒体在新闻报道中多处引用相关数据,其股价持续异动。
浙江证监局认为,该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五洲新春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峰、董秘崔翠平对该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五洲新春及张峰、崔翠平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表示五洲新春应认真吸取教训,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严格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发布信息,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五洲新春及相关人员对《决定书》指出的问题表示高度重视,将认真吸取教训,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投资者权益。
资料显示,五洲新春的主营业务为轴承及配件行业、空调管路行业、汽车配件、风电行业,占营收比例分别为:56.39%、21.66%、17.01%、1.43%。
至截稿时,五洲新春报价16.34,下跌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