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2-02
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该决定书指出,康隆达存在未及时公告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风险以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问题。对此,监管局决定对康隆达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