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和讯网2021-09-06
近日,证监会对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申报给出反馈意见。
今年6月,徕木股份发布公告,拟通过定增发行股票募集资金7亿元,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7905.04万股,募集资金计划用于新能源汽车连接器项目、新能源汽车连接器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据悉,徕木股份在汽车电子领域已实现对比亚迪、哈曼公司、大陆汽车电子、麦格纳、宁德时代等知名公司供货,产品应用于大众、通用、奔驰、福特、丰田、本田、上汽、一汽、比亚迪、长城、吉利、日产等大型整车厂商的车型中。
证监会要求徕木股份说明此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新增产能规模的合理性;以及新增折旧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证监会关注到徕木股份因子公司厂房建设及新研发了大量的专用设备,导致在建工程余额增长较多;货币资金余额较低。对此,徕木股份需要说明在建工程的具体构成,建设时间情况,是否存在建设进度缓慢的情况;货币资金余额是否足以维持公司正常经营运转。
根据数据,徕木股份应收账款、存货余额较高,需披露其是否与公司业务规模相匹配,说明应收账款规模较高的合理性;结合存货的销售周期说明存货余额是否与收入规模相匹配,是否存在滞销的情形。
除此以外,2020年徕木股份曾配股募集资金2.25亿元,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较高。证监会要求说明,2020年前募资金的具体用向,经营活动现金流较好且大额前募资金到位的情况下,货币资金未大幅增加的合理性,及资金的主要用向,是否将募集资金变相用于财务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