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每经网2023-02-28
每经AI快讯,2023年2月28日,上交所对宁波东方电缆(SH 603606)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予以通报批评:经查明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关于对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夏崇耀、袁黎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查明的事实,2017年11月,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与华宝信托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差额补足协议,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崇耀、袁黎雨与华宝信托、中信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相关协议和合同均约定对华宝信托、中信银行参与认购的公司股份提供投资本金安全及收益的保障性措施。鉴于相关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6.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夏崇耀、袁黎雨予以通报批评。
2021年1至12月份,东方电缆的营业收入构成为: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占比99.89%。
东方电缆的董事长是夏崇耀,男,64岁,学历背景为硕士;总经理是夏峰,男,38岁,学历背景为硕士。
截至发稿,东方电缆市值为37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