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3月24日,东方电缆(603606)近日发布2021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32,209,015.44元,同比增长57.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8,825,151.11元,同比增长33.98%。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6,145,197.90元,截至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881,595,008.11元。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9.32亿元,同比增加28.80亿元,增长57.00%。主要系公司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以及高端和国际的“3+2”市场格局,以客户为中心,集中优势资源全力推进重点市场、核心客户的开拓与培育,做深、做实,海陆并进高质量发展,其中海缆系统及海洋工程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6.74亿元,增长69.54%,公司海洋产业板块占全年营收比重首次超过50%,达到51.52%;陆缆系统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2.11亿元,增长46.02%。
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9亿元,同比增加3.01亿元,增长33.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49亿元,同比增加3.25亿元,增长39.44%,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带动效益增加。
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6亿元,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公告显示,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合计2,607.56万元。董事长夏崇耀未在公司领取报酬;副董事长、总经理夏峰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690.04万元;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乐君杰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355.04万元;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柯军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153.57万元;副总经理潘矗直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355.17万元。
公告披露显示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78,604,332.48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117,860,433.25元,公司(母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60,743,899.23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59,469,595.6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1,306,803,336.89元。
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项目建设对资金的需求,同时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2021年)》及《公司章程》相关的规定,对中小投资者实施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使全体股东在共同分享公司成长经营成果的同时,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此,经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687,715,368股为基数,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2,459,469,595.60元,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687,715,368股为基数,将公司(母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2,459,469,595.60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0,700,378.80元。
本次利润分配后,留存未分配利润2,218,769,216.80元。
挖贝网资料显示,东方电缆主营业务为海底电缆、陆地电缆等一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敷设及运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