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4-02-27
*ST博天2月27日公告,公司于2月27日收到了北京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王红军、张蕾、赵清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如下违规事实:2023年3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17年度至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2022年1-3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更正。
在2017至2019年度,公司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的情形,主要方式包括:一是未及时对已终止的设备销售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并通过签署虚假委托付款协议的方式抵消虚增收入引起的往来款项,此类情形涉及合肥清溪项目;二是未及时对已竣工结算的项目进行会计处理,并通过签署虚假委托付款协议的方式抵消虚增收入引起的往来款项,此类情形涉及兖矿榆林100万吨/年煤间接液化示范项目污水处理厂及回用水处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等EPC项目;三是使用无商业实质的验工计价凭证确认工程进度,并通过签署虚假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委托付款协议的方式,隐瞒虚增收入的情况,此类情形涉及雷州市村级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等PPP项目。
上述事项导致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报、2022年度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作为公司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根据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