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投资快报2023-11-17
2023年11月15日,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西发;股票代码:000752)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罗希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3037号)、(编号:证监立案字:039202303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ST西发及实际控制人立案。
对此,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微信:tz315-wh)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此前投资受损的锦州港的股民,如今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索赔了。事实上,除了*ST西发以外,最近还有*ST美盛、宁科生物、*ST博天、ST恒久、易事特、梦洁股份、格力地产等股票索赔的线索征集也正在进行当中,相应受损的广大股民朋友可予以积极关注。
*ST西发就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2023年11月11日,*ST西发发布《关于西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整改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关于对子公司应付股利会计处理错误已出现回收风险的大额应收款项坏账计提不符合会计准则要求,整改情况为公司及拉萨啤酒继续协调及催促相关方按照计划履行还款承诺。公司控股股东盛邦控股于2023年10月代福地包装偿还欠款5,397.56万元,代青稞啤酒偿还欠款21,861.97万元,于11月代青稞啤酒偿还欠款503.49万元,公司10月至本报告披露日合计回收大额应收款27,763.02万元。关于对子公司应付股利会计处理,整改情况为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拉萨啤酒前期应付股利进行了账务调整。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邓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11月16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11月17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涉及多项违法违规行为 *ST美盛被证监会处罚
2023年11月16日,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002699)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8号、29号、30号、31号、32号、33号、34号、38号和39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23】3号、4号)。
经查明,美盛文化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020年至2021年期间,美盛文化实际控制人赵小强通过原控股股东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集团)等主体,以直接间接划转、股权投资、股权交易等形式占用美盛文化资金。其中2021年11月,美盛文化子公司浙江美盛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以股权交易形式转出上市公司资金1.4亿元,资金最终被用于偿还美盛集团借款。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累计发生额29.57亿元,其中2020年发生额4.83亿元,2020年末余额6,846.87万元,2021年4月30日余额3.86亿元,分别占公司美盛文化2020年末净资产的21.59%、3.06%和17.24%;2021年发生额24.74亿元,2021年末余额7.73亿元,分别占公司美盛文化2021年末净资产的123.61%和38.60%。对于上述资金占用情况,美盛文化首次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未披露准确),未及时通过临时公告进行披露,亦未在2020年年报、2021年半年报、2021 年年报中准确、完整披露。
除此之外,*ST美盛还因未按规定披露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未按规定披露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拍卖情况等事项被处罚。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张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2年6月12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2年6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实控人涉嫌犯罪未披露,宁科生物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3年11月14日,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00165)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收到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宁证监处罚字[2023]2号)。虞建明先生于2023年9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4202300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虞建明先生立案。
2015年5月,虞建明先生通过控制的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辖区上市公司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29.2%,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因涉嫌犯罪,自2020年8月28日起,上海市公安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自2021年4月1日起,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决定对虞建明先生取保候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你取保候审期至2022年3月31日结束。宁科生物于2023年8月26日发布《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司法事项的公告》。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属于重大事件。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属于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虞建明先生未及时将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事实书面告知宁科生物,并配合宁科生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行为已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郑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0年8月28日至2023年8月25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8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ST博天被立案调查,受损股民可咨询索赔
2023年4月3日,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3603)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3006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2023年3月31日,*ST博天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17年度至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相应对2017年度至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2022年1-3季度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更正处理。(1)2017年度:总资产调减35,9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调减11,80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调减11,802万元;(2)2018年度:总资产调减147,63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调减61,94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调减50,145万元;(3)2019年度:总资产调减92,15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调减50,45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调增11,490万元;(4)2020年度:总资产调减87,32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调减46,47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调增3,979万元;(5)2021年度:总资产调减63,10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调减26,01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调增20,458万元。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的庞律师(微信: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23年4月2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3年4月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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