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2-05-26
口子窖(603589)您好董秘,贵公司近5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这个比值基本上在1以下(即使再加上未到期背书的应收票据依然还是在1以下),请问这个现象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贵公司现金收入比一直这么低?根据第三方软件可知,白酒行业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近5年基本上维持在1.13~1.17之间,基本符合营业收入加增值税之和。
您好,感谢您对口子窖的关注。本公司近5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比值低于1的原因主要为公司销售收款方式为:货币资金+承兑汇票。同时公司支付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采用承兑汇票背书的方式,因此销售商品收取的承兑汇票,并不全部实现日后的现金流量,导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