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1月2日从宁都县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宁都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环评报告获批,项目位于宁都县竹笮乡小坑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综合主厂房卸料平台下,总用地面积约311平方米,总投资2306.15万元,环保投资2306.1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餐厨垃圾处理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区、生活区、公用式程和环保工程。
环评批复指出,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运营期间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正常营运废气防治措施
为了避免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恶臭处理采取统一收集、集中处理的方式。即采用整体通风,局部除臭的方式进行恶臭的收集处理,对于局部恶臭源包括餐厨垃圾处理系统的生产设备(包括破搅一体机、除杂机、三相分离机等)全部加盖密封处理,加盖密封后的设备设1个恶臭排气口,排气风管与恶臭收集管道连接,保持密封设备内的负压状态,恶臭全部通过管道收集;对卸料区及餐厨垃圾餐厨垃圾处理车间等易臭味散发的点面,布设集气罩、臭气收集管,通过宁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炉一次风抽吸,使臭气收集点局部区域形成微负压,避免臭气外逸。负压收集后,通过引风机引至宁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炉作助燃用一次空气燃烧,本项目无有组织废气产生;未被收集部分为无组织排放。
(2)应急除臭措施
a焚烧炉停止运行时,除臭风机接入事故电源,除臭风机供电电源切换至事故电源,由事故电源供电并轮流启动除臭风机,使垃圾池保持微负压,并将臭气送入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排放。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b在卸料大厅设置固定喷头,当负压系统发生事故或设备检修导致臭气泄漏时,将空气净化产品雾化喷入空气中,采用专用的天然植物提取液,与异味分子结合发生中和、酯化、复合等反应,改变异味分子特性而达到脱臭、净化空气。
项目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均通过电厂沟道间排向宁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渗沥液处理站,经“预处理+UASB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反渗透(RO)”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放至宁都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2)生活废水
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动植物油,依托已建宁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放至宁都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梅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采取以下噪声治理措施:
(1)合理设置各生产单元生产设备的位置,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内,利用厂房构筑物降低噪声的传播。将噪声影响较大的设备放在远离厂界和敏感点一侧,高噪声机加工设备尽量分开设置,避免噪声叠加。
(2)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
(3)对于个别生产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在设备基座和地面接触点设置橡胶减振垫,以此降低噪声源强。
(4)各车间生产时采用密闭形式,少开门窗,采用换气扇进行车间通风换气,防止噪声对外传播。
(5)加强生产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保证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以防止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6)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工作时间,避免在休息时间内工作,以此减少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餐厨垃圾固渣
项目餐厨垃圾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固渣每天通过螺旋输送机、运渣车等方式运至宁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
(2)生活垃圾
由垃圾桶收集后带入餐厨垃圾处理车间进行处理。
(3)油脂
经储罐收集后定期外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源主要是储油罐、渗沥液排放泄漏,防范措施如下:
(1)生产区保持周围消防通道的畅通。加强设备维护,及时更换设备密封件,对压力计、温度计及各种调节器进行定期检查。
(2)定期检查储存装置
储存装置的结构材料与储存的物料和储存条件(温度、压力等)相适应。储油缸下面全部铺设托盘。定期对储存装置外部检查,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3)装卸时防泄漏措施
在装卸物料时,要严格按章操作,避免泄漏事故的发生。
(4)防止管道的泄漏
经常检查管道。地下管道采用防腐材料,并在埋设的地面作标记,以防开挖时破坏管道。地上管道防止汽车碰撞,并控制管道支撑的磨损。定期系统试压、定期检漏。管道施工按规范要求进行,埋地管道装有阴极保护设措。
(5)当泄漏事故发生后,立即关闭设备上下游的主物料管道阀门,并对设备进行卸压,将破损设备内的物料和托盘内的油脂转移至应急卸料槽。
项目建设单位为宁都县伟明城投新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伟明环保(603568.SH)与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资企业,其中前者占股60%,后者占股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