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5-09
2024年5月9日,黑龙江证监局公告,对黑龙江珍宝岛药业(简称珍宝岛)及控股股东黑龙江创达集团(简称创达集团)等多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2023年1月至9月,创达集团因未按时偿还借款累计8000万元,导致珍宝岛的业务合作中未按合同约定供货,实质构成上市公司代控股股东向相关方偿还借款,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024年2月23日,创达集团才将占用资金及利息累计8700万元归还上市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创达集团未及时向上市公司报告关联交易事项,珍宝岛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未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珍宝岛、创达集团等多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