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6-04
2024年6月4日,上交所发布公告,针对起步(以下简称ST起步)2018年和2019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对该公司时任独立董事杨婕采取监管警示的决定。
上交所公告明确指出,ST起步2018年至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利润总额,其中,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6,947.8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2,314.59万元。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8,190.52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6,591.33万元。2020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10,948.6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4,037.32万元。
此外,ST起步未披露股份代持行为,这在2016年至2019年间一直持续,涉及总计2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为4.26%。然而这一行为在2018年和2019年的朝年度报告中没有得到披露。
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 条、第 2.5 条、第 2.7 条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已对ST起步及主要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对于杨婕而言,她在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签字确认期间,未能勤勉尽责,对任期内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 2.2 条、第 3.1.4 条、第 3.1.5条等有关规定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对ST起步时任独立董事杨婕作出监管警示的决定。同时要求ST起步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