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投资报2023-11-07
日前,法院对ST起步(证券代码603557)定期报告虚增营业收入、虚增营业成本、虚增利润引发的投资者维权案件,作出上市公司全额赔偿投资者损失的一审判决。
据悉,这是法院针对部分案件先行作出的判决,后续的案件也将陆续审理和宣判。
投资者的代理律师王晶介绍,法院的判决认为ST起步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构成证券虚假陈述,投资者的交易和损失与公司的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对2019年4月17日至2021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其股票的投资者,在2021年4月29日之后因为卖出或者持有遭受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符合前述条件的投资者应当及时通过微信falv365咨询或者参加诉讼,依法挽回投资损失。
资本市场是一个信息市场,真实、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有助于投资者清晰地了解上市公司情况,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而财务造假行为严重误导投资判断,侵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损害资本市场的诚信基础,挫伤市场投资信心。因此,法院依法判决上市公司对投资者承担民事责任,是惩戒违法和救济受害投资者的重要机制。
11月1日,证监会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并指出下一步证监会在继续研究论证活跃资本市场的政策举措的同时,将不断加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健全防假打假机制,完善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体系,加大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让违法违规者有“痛感”。